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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南京公用南京公用(SZ:000421)2024-08-09 18:51

监管问题 - 公司2024年8月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未披露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1] - 未披露关联交易信息[2] 整改与申诉 - 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3] - 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3] -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