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12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1] - 2021年12月31日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激励计划》[11] - 2022年2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10月10日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70,000股限制性股票[13] - 2022年12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调整价格议案[14] - 2023年3月6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14] - 2023年3月9日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营业执照[14] - 2023年12月6日董事会同意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股票回购注销[15] - 2024年1月19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6] - 2024年3月27日113名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17] - 2024年5月27日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1,306,748股限制性股票[18] 激励计划数据 - 激励对象由120名调整为119名,授予股票数量由572万股调整为568.5万股,授予价2.48元/股[12] - 回购价格由2.48元/股调整为2.28元/股,若2023年利润分配实施调整为2.18元/股[25][26] - 2023年股份总数由578,331,934股变更为578,006,934股[14][16] 业绩考核 - 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营收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增长率不低于3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不低于0.4个百分点[19] - 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考核要求,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20] 利润分配 - 2022年以578,331,9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24] - 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578,261,9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25]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以总股本578,006,9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26] 后续事项 - 公司就回购注销及调整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7] - 公司尚需就回购、变更注册资本等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需办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及变更注册资本程序[27] - 公司需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27] - 法律意见书于2024年5月27日出具,正本一式叁份[30]
南京公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