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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公用南京公用(SZ:000421)2024-09-24 18:2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超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22] 董事相关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17]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2] 关联董事 - 关联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议程等[25] - 出席人员需在记录上签名[28] 规则相关 - 规则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30]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订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生效[32] - 2020年《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