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 - 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书面或通讯通知[13] 会议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超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24] - 关联关系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建议撤换[19]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4] - 会议记录需相关人员签名[28]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股东会批准[31]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批准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