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存放、运用和管理,保证债券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券"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还本 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公开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等。本制度所称"债券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 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该债券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 用债券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 擅自或变相改变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