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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京粮控股京粮控股(SZ:000505)2023-11-21 19:14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及合规 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九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第五条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