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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珠海港珠海港(SZ:000507)2024-09-19 17:13

债券回售安排 - 公司拟对“21珠港01”实施二次回售[3] - 回售登记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9月18日[2] - 二次回售工作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24日实施[3] 异议反馈 - 对二次回售安排有异议需于2024年9月20日15:30前反馈至指定邮箱[3] 申报说明 - 已正常申报回售登记的投资者无需参与二次回售申报[4] 相关方信息 - 发行人是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等[4] - 受托管理人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先生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