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简基松)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简基松为华 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