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本议案时,唐阳刚先生及徐国祥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所在行业及地区水平,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薪酬。调整后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薪酬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表决 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4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