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股份新增条件:连续二十日股票收盘跌幅累计达20%、股价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等[2] - 公司收购股份方式新增要约方式[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 - 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10日内注销,部分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另一些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3] 委员会事项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4][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5]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多渠道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由管理层提建议、董事会制订方案[5]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再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8] - 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10]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13] 不分红情形 - 审计中介对年度财报不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当年可不现金分红[12]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当年可不现金分红[14]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年可不现金分红[12][14] - 公司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5] - 公司当年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负[15] - 公司当年末或最近一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15] - 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5] - 公司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本息或偿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5] 其他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说明原因[15] -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15] - 新《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原《公司章程》(2024年2月修订)废止[15]
渝开发:《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