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祖 阎 津 師事務 P 86 10 6563 7181 桂南 F-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本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 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现本所 接受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学大教育"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涉及回购注销已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 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业务 办理指南》")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