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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广弘控股广弘控股(SZ:000529)2023-08-25 16:47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 1 年。 二、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