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准则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于2024年8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任职声明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含续任)期间声明事项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5] 董事职责 - 董事应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8] - 董事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公司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11]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董事会,因故不能出席应审慎选受托人,授权事项和决策意向应具体明确,不得全权委托[13] - 董事在董事会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应明确披露投票意向的原因、依据、改进建议或措施[13] - 董事应认真阅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波动及原因解释是否合理[13] - 董事审议授权事项时,应审慎判断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关注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及有无重大风险[17]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应了解原因,评估对公司财务和长远发展的影响,关注是否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8]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判断必要性、公平性等,关注定价政策及依据,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18] - 董事审议担保议案应关注股东是否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担保[20] - 董事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应关注原因、金额及对财务的影响[20] - 董事审议对外财务资助议案应判断合规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等[20] - 董事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应关注合理性、必要性及项目情况[22] - 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关注合规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状况匹配度[22] - 董事审议重大融资议案应关注融资条件,合理确定融资方式[22] - 董事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数据波动原因[23]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内部制度制订完善,确保董事会依法正常工作[28] -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职权范围行为,重大事项应审慎决策[29]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商业行为合法合规,不超业务范围[32]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33] 信息披露 - 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等重大变化,总经理等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信息[34] - 董事、监事、高管应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6]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6] 股份交易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份应依法申报及交易[41] 辞职生效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43]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辞职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44] 补选规定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4] 保密义务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秘密公开前有效[45] 职工问题 - 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47]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