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通过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4年8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 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和金额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达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等需及时报告[12] 报告流程 - 工作人员当日向责任人报告重大信息[20] - 责任人编写、审核、提交报告并由相关人员审签[20] - 董事会秘书评估、披露报告及提交审批事项[20] 其他规定 - 责任人等控制信息知情范围,公司信息披露不先于指定媒体[20] - 公司追究瞒报等导致问题的责任人责任[21][22] - 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董事会,自通过日起实施[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