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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弘控股广弘控股(SZ:000529)2024-08-26 11:56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于2024年8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重大事件[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11]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11] 内幕信息知情人 - 需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1] 保密与流转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或公开前应采取保密防护措施[14] - 内幕信息流转需按规定审批,对外提供须经总经理和董秘批准并备案[15][16] 档案管理 - 按“一事一记”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记录相关信息[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21] 报送要求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至广东证监局[25] 高送转方案 - 高送转方案指每10股送红股与转增股本合计超5股(含5股)[23] 信息告知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1个工作日内告知董秘或证代[20] 重大事项备忘录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1] 行政管理登记 - 按一事一记登记行政管理部门内幕信息情况[20]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将受批评等处分及担责[25] 填报要求 - 需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35] - 公司登记要填写公司登记人名字,公司汇总保留原登记人姓名[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