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行为准则
监事准则通过 - 监事行为准则于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声明资料提交 - 监事任职声明事项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3] 监督职责 - 监事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承诺[5] - 监事可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7] 审议关注要点 - 审议授权事项关注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并监督执行情况[9][10]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关注是否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1]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必要性、公平性及定价政策等[11] - 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分析可行性、前景及对公司的影响[11] - 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判断合规性、合理性及被担保方偿还能力等[11] - 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关注计提原因、金额及对公司的影响[12] - 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关注多方面影响[15]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关注合规性与合理性[15] - 审议重大融资议案关注融资条件和方式[16] - 审议定期报告关注内容真实性等并签署确认意见[17] 异议与辞职 - 监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说明原因并公告[16] - 公司监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部分情形辞职生效有条件[18] - 公司应在监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离职义务与媒体规定 - 监事离职后对公司仍负有忠实、保密等义务[19] - 监事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并审查公司公告[21] 准则解释与生效 - 本准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