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公告与时间间隔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与投票时间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记录保存与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2] 决议撤销与公司信息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3] - 公司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6] - 公司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