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且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 度。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