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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8月)
云南白药云南白药(SZ:000538)2024-08-26 19:54

制度适用与管理原则 - 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成员企业[3] - 内部审计管理遵循依法审计等多项原则[6][7][8][9][10][11][12] 部门工作关系与职责 - 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党委等领导下开展工作[14] - 成员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审计部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14] - 集团审计部统筹协调制定集团审计工作计划并开展审计工作[16] 检查与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29] - 集团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30] 计划与报告时间 - 集团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三个月提交年度审计报告[30] 异议与意见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内容有异议,可在接收报告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核[36] - 被审计单位(人员)应在收到审计报告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42]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10年[45] 制度废止 - 公司2022年8月12日发布实施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废止[53] 计划编制 -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风险状况等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新增项目需编制临时审计计划[38] 审计流程 - 审计项目负责人需在实施前制定《审计方案》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39]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审计前送达审计通知书[40] - 审计组按方案要求实施审计,采用多种方法获取证据[41] - 内部审计人员以核实证据为依据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提交中期报告[42] 整改与跟踪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整改内控缺陷,重大问题及时报告[44] - 审计组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及检查[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