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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000539粤电力A(000539)2023-12-15 16:17

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与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二○二四年 月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甲 方: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8号、10号11、13、14层 法定代表人:李葆冰 乙 方: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3-36 楼 法定代表人:郑云鹏 鉴于: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拟与甲方进行合作,由甲方 为其提供金融服务; 2、甲方作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核准的财务公司,愿意与乙方进行合作并为乙方或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3、甲乙双方均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甲方与乙方构成关联方,甲方与乙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须遵守关联交易相关规定。 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推动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及乙方控股 子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实现节约财务 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等目标,经友好协商,本着 "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由甲方为乙方及 乙方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