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 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山照明"或者"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或"国泰君安")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对发行人 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