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 186,783,583 股 A 股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并将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361,994,647 股增加 至 1,548,778,230 股,其中 A 股由发行前的 1,058,321,409 股增加至 1,245,104,992 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 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坚毅先生未参与本次发行。发行完成后,佑昌灯 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坚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 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11.66%被动稀释至 10.26%,现将相关权益变动 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柴湾永泰道 50 号港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