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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佛山照明佛山照明(SZ:000541)2024-08-30 21:14

薪酬构成 - 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由五部分构成[5] - 基本年薪原则上不超基本与绩效年薪之和40%[5] - 绩效年薪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年薪之和60%[6] 薪酬计算 - 年度综合考评党建与经营业绩权重30%和70%[6] - 任期激励不超任期内年度薪酬总水平10%[10] - 考核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同区间增量奖励计提比例不同[12] 薪酬发放 - 基本年薪年度固定发放,绩效按考核,任期按任期考核[5][6][10][12] - 绩效年薪按序时进度可预发不超预测50%[17] - 任期激励任期考核结束后2年按6:4比例兑现[17] - 增量奖励按3:3:4比例分3年支付[17] 其他规定 - 公司为领导人员缴存公积金比例不超12%[15] - 副职领导人员分配系数差不小于0.1[18] - 副职绩效分配系数上限特定条件可突破0.9但不超1.5[18] - 领导人员病假基本年薪按80%核发[20] - 本办法2024年度起薪酬考核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