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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佛山照明佛山照明(SZ:000541)2024-10-10 20: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适当履职[10] - 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会议材料,期限10年[12] - 2013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废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