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3年12月份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为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 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 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