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8,781,962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8,781,962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收购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需满足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15]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6]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或监事会提起诉讼[26]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39][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净资产50%以下的投资等事宜[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85]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1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1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1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28][1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40][141][142]
金圆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份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