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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湖南投资湖南投资(SZ:000548)2024-04-02 19:41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制度经2024年4月1日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1] 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3]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满六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本公司候选人[13] 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辞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情况[14] - 辞职致比例低于要求时,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4] 履职内容 - 独立董事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等[16] - 独立董事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6] 会议相关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0] 工作时间与记录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3]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履职支持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董事会秘书应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并获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2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2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27]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机构报告[29]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29] - 公司按规定给予独立董事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