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于2024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独董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等应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应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6] 独董专门会议 - 公司应于独董专门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董,经全体独董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8] - 公司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独董专门会议[8] - 独董专门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审议事项经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9] - 独董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董,授权委托书应于表决前提交[9] - 独董专门会议记录应载明独董意见,独董需签字确认[12] - 独董专门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