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盈兰州会字[2023]第 1730 号 致: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能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栋、寇志超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下 简称"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 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中国.兰州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国芳百货商务写字楼 26 楼,邮政编码:730030 电话(Tel):0931-8440095 传真(Fax):0931-84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