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10] - 审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证券投资[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笔/12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对外财务资助需提交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审议[1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对外担保需提交审议[12] - 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审议[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提交审议[15]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股东大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1]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2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3]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5] 股东大会提案与投票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7]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需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特别指明[2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取消会议,需在相应时间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29] - 董事长或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时,分别由半数以上董事或监事共同推举一人主持股东大会[36] -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36]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7]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8]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8]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3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3]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5] - 公司实施涉及主动撤回股票上市交易、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8]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公告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经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50]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方式及结果等内容[50] - 涉及逐项表决等特殊提案,需按规定披露详细表决情况[51] - 股东大会出现否决提案,应披露法律意见书全文[51] - 股东大会通过的提案,公司应在授权期限内实施,因故终止或到期未实施需及时披露[52]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监事会实施相关事项由监事会组织[52] -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结果由总裁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52]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解释[55]
我爱我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