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独立董事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 我们的认可。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 务所及项目组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 信记录,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意见。 独立董事: 程志堂 聂丽洁 茹少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陕西烽 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 烽火电子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