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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公司章程修正案
烽火电子烽火电子(SZ:000561)2024-04-11 21:34

公司章程修正案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 --- | --- | --- | | |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 (一)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 | |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 (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 | |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 (三)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 | |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 | 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 | | (五)股权激励计划; | (五)《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 |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 | |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 |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 | | | 通过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