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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烽火电子烽火电子(SZ:000561)2024-06-04 18:4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98.395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卓 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 日,对标的资产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 报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本次 评估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