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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ST大集ST大集(SZ:000564)2024-07-30 19:11

信息申报 - 公司董监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间内完成,如新任董监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6] 股份变动 -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增持计划 - 董监高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9]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0]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需担责[11][23] - 董监高违规受监管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视情节处分[23] - 董监高买卖股份严重违法可移送司法机关[24] 股份转让 - 董监高任职期间和期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21]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3]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3] 减持规定 - 董监高计划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时间区间不超三月[16][17] 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7]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8]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8] 检查监督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21] 制度说明 - 制度“以内”“超过”含本数[26]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自审议通过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