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委员任 审计工作组组长,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