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 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