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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
甘化科工甘化科工(SZ:000576)2023-12-29 18:3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细则 2023 年 12 月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第二章 董 事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定期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 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