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京24KJ 目 录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 1-3 说明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450A012599 号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公司)截 至 2024年4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专项说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 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北部湾港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