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东北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制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海先生履历等相关 资料,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商有光 2023 年 8 月 22 日 1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