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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东北制药东北制药(SZ:000597)2023-11-09 18: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20719 号 致: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接受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 哲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