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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0598兴蓉环境(000598)2023-12-05 19:1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保证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 充分权力,管理公司业务,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董事会拟审议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根据公司《党 委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事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 事长 1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