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附件一《韩国本社之房屋所有权清单》 | | --- | | 附件二《韩国本社之自有专利权清单》 | | 附件三《韩国本社之自有商标权清单》 | | 附件四《韩国本社之设计类知识产权清单》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释 义 除非另行特殊说明,本《法律意见》内的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简称 | | 释义 | | --- | --- | --- | | 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指派的承办律师 | | 本《法律意见》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 | 公司、上市公司、 青岛双星 | 指 |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