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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青岛双星青岛双星(SZ:000599)2024-09-24 23:3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一致。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实现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其已就 本次交易出具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