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华媒控股华媒控股(SZ:000607)2023-12-29 18:5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7] 工作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股东大会、网站等[9] 活动规定 -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0] - 公司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12]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相关记录表及附件[17] - 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2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等素质和技能[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部门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25] 内部机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6] -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26] - 董事会秘书等应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上关于公司的信息并反馈[27] 预约与时间 - 预约方式有电话(0571 - 85098807)和邮件(ir000607@000607.cn)两种[34] - 接待时间为9:30 - 11:00,14:00 - 16:00[35] 证券信息 - 证券代码为000607,证券简称为华媒控股[42] 承诺事项 - 承诺在调研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1] - 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 - 承诺在相关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1] - 承诺在相关文件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时注明资料来源[1] - 承诺相关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内容客观真实[1] - 如违反承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 - 承诺书仅限于公司调研等活动[1] - 经公司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有效期内到公司现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