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每届任 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增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但董事会成员的任何变动,包括增加或减少董事会人数、 罢免或补选董事均应由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