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10月11日经批准增资发行2600万股普通股[4] - 1996年10月29日连同已发行4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8.7181504亿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7181504亿股,每股面值1元[11] 股份认购与限制 - 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总计认购8128.7万股[14]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提起诉讼[23]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单笔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8] - 一年内单笔或累计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8] - 拟与关联人达成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34]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33][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7] 股东大会投票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8]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9] 董事、监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由公司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5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51] - 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监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51]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8]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8]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0]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6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64]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80] - 监事会由3 - 7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2] 董事会相关 - 重大交易需董事会审批的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6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董事会审批[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1]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一日通知,通知方式有电话、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7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6]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8]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98]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0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9]
*ST新联:《公司章程(草案)》(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