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2,863,032,448股,占比48.7589%[3]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2,441,817,364股,占比41.5854%[3]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5名,代表股份421,215,084股,占比7.1735%[5]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议案同意股数2,762,686,048,占比96.4951%[7]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股数2,721,873,664,占比95.0696%[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2,721,873,664,占比95.0696%[8] 人员选举情况 - 选举王赓宇等6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1] - 选举董克用等3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 - 选举张杰、袁紫葳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1] 其他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程序合法有效[1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