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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关于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的公告
*ST新联*ST新联(SZ:000620)2024-09-19 21:44

公司治理结构 - 重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人数将由9名修改为11名[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1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3][13] 法规与章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议据此修改公司章程[3] 股份相关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6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1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单笔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1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单笔或累计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事项[13][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单笔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的事项[13][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单笔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的事项[14]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需审议[14]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7] -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7] 股东会决议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 - 修改公司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清算相关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8]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