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高新发展高新发展(SZ:000628)2024-03-25 19:01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3]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3]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需披露[44]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将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0]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5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工作负有直接责任[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52] - 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需真实、准确、及时提供数据资料[53]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70%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38]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49]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需于下一交易日披露公告[39] - 定期报告经初审合格后由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长报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62] - 董事会秘书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报深交所审核后披露定期报告[6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66] - 参与信息披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在信息正式披露前负有保密责任[68] - 董事会按年度对制度实施情况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并随年报披露[70] - 监事会在年报监事会报告部分报告制度实施情况评价报告[70] - 公司建立董监高履职记录和保管制度[70] - 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及监督执行相关制度[70] - 公司与投资者等信息沟通执行接待和推广等内控制度[7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制度培训工作[7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72] - 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违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73]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规和监管规定为准[7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自批准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