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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6月)
高新发展高新发展(SZ:000628)2024-06-28 20:2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11][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19]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组织实地考察[30]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应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30] - 公司按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受阻可报告[30][3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制度废止 - 公司2002年《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2008年《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废止[34]